中新網溫州8月8日電(記者 張茵 汪恩民 實習生 徐奔)在溫州第十三個“8·8”誠信日來臨之際,溫州發佈了該市信用建設工作的五項最新成果,即“一個課題四個制度”。溫州市發改委副主任朱榮娒表示,此舉是該市探索公民個人信用建設和管理,實現政府聯合監管,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的重要舉措和有益嘗試。
  “一個課題”指個人信用評估課題,是在溫州市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的基礎上,著力推進個人信用建設、培育守信公民的重要研究成果。本課題主要將個人信用評估指標體系分為三大部分:個人基本信息、個人失信行為指標、個人守信行為指標,並由失信行為指標和守信行為指標建立了個人信用評估模型,用以個人信用評分。
  “四個制度”指的是四套管理辦法:《溫州市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溫州市企業信用聯合獎懲實施辦法》、《溫州市信用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溫州市百佳誠信企業評選辦法》。
  《溫州市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具體規定了溫州市信用信息徵集、管理、使用、異議處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明確溫州市信用信息中心是該市公共信用信息唯一徵集和管理單位。除公安、司法等特殊職能部門外,個人信用查詢權利僅限本人,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無權調取他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和個人信用檔案。
  《溫州市企業信用聯合獎懲實施辦法》則根據該市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企業信用檔案記錄的企業信用信息,將企業信用分為A、B、C、D四個類別進行管理。A類企業,各級行政機關、公共事業單位和行業服務機構可在同等法定條件下給予政策支持或傾斜,對C、D類企業則採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
  《溫州市信用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是根據信用服務機構自身的特殊性,按照“一次失信,終身出局”的總體要求,加強監管和規範,以保證信用服務機構及其產品的客觀、公正性和權威性。
  《溫州市百佳誠信企業評選辦法》明確“百佳誠信”企業評選工作由溫州市“百佳誠信企業”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每兩年組織評選一次,同時對往屆“百佳誠信企業”進行復評。
  溫州曾經因信用而驕傲自豪,也因失信經受過慘痛教訓。過去,溫州人的身份證就是走出去的金字招牌,然而2011年局部金融風波引發部分溫州老闆跑路事件,給溫州信用招牌蒙上了一層陰影。信用重建是溫州當前面臨的一個艱巨的任務。
  目前,溫州市上下正全力推進“12348”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爭創全國社會信用體系示範城市,重鑄“信用溫州”形象,樹立溫州誠信新地標。
  據瞭解,到目前為止,溫州市政府、企業、個人三大重點領域信用建設取得了較好成效。政府信用方面,政策透明性、穩定性,政府向社會承諾的事項跟進效率以及行政部門行政執法規範性都有了較大程度的提升。
  而企業方面,溫州於2004年啟動建設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平臺,於2006年建成一期,2013年建成二期。目前,已實現工商、稅務、質監、社保等19個部門和單位的信息交換共享。該交換平臺彙集了全市10萬多家企業的基礎登記信息,近300萬條企業信用信息,11000多條行政處罰信息。
  另外個人信用方面,溫州市個人信用信息系統於2011年8月建成,已彙集法院、國稅、計生、交警等16家單位個人信用信息數據180萬條。2010年,溫州市還啟動了行業協會(商會)信用建設試點工作。目前,服裝、律師等7家行業協會個人信用信息建設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完)  (原標題:溫州發佈信用建設五項成果 “擦亮”信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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